圖/文/漫舞
 

這幾天在思索退休後的生活計劃,有一項是想把娘家的空房改成我的寫作室,退休後,我打算每天到娘家「上班」寫作,順便與老母作伴。



 我的娘家有二間連棟,土地是父親的名,二棟房子分別是大哥和二哥的名字。大哥住在高雄,二哥住在台北。二家人都是過年才回來住 一兩 天。我還有一個妹妹遠嫁外鄉,也是過年才回娘家一次。四個兄妹中,只有我是住在父母附近的。



 照顧父母本是天經地義的事,我從未因我是嫁出去的女兒而少了奉養,在大哥二哥經濟困難且自顧不暇時,都是我在照顧父母的。大哥買遊覽車要獨力經營,是我資助他買車的,幾年來連利息都未付清,我也没打算要他還。這次在計劃退休的事,我跟大哥說房子和土地過戶給我,父母和你們都一樣可以繼續住,車子的資金就一筆勾消,算是我向他買房子的。


 我的用心是:現在這房子是老母在整理,老父目前病重,還有多少日子未知,等將來老母百年後誰來照顧房子?我是唯一的後補。既然如此,房子不如過戶給我,我日後使用房子也比較自在!



 熟料我的這番心意想得太單純,才跟大哥說完,大嫂馬上打電話來連珠炮的劈哩啪啦:妳老父就留這筆祖公產,我怎可以把它賣掉
……以後我們回去要住哪裡……妳要用房間可以用,為什麼要過戶…….



 好不容易等大嫂間歇喘口氣時,我趕快說:房子我不會有任何變更的,你們要住都可以,我只是想在退休後有個房子可以做讀書中心
…….大嫂可以考慮看看我的為人如何再說吧。



 掛了電話後,我冷靜地思考一會兒。我瞭解大嫂她不高興的原因。她是因為不想要回來住的時候是住小姑的房子,而不是自己的房子。這是他們留在這個故鄉的根,雖然我是親妹妹,但畢竟已嫁他人,如果房子真的完全過戶給我,他們回來將變成「借住」了。房子一旦主權變更,他們的根也斷了。




 我考慮的是「現實所有權」的問題,大嫂在意的是「心理所有權」。即使我是一番好意,也是難以被接受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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