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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--漫   於嘉義民雄菁埔社區   貓咪彩繪村

 

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往往不是因為某些具體的原因而斷絶。

不,即使表面上有種原因,其實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,最後才牽強附會地找這些藉口。

因為,如果彼此的心没有分開,當發生可能導致彼此關係斷絶的事態時,某一方就會主動修復,之所以没有人主動修復,就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了。

   ----東野圭吾《解憂雜貨店》

 

朋友說她和先生已經約十年没有說話了。

「十年是約略的計算,因為我也不知道確定的時間點。」她說。

朋友的婚齢有25年了,她與我同齡。但就我瞭解的情況,他們的婚姻至少有一半的時間是「不說話」的模式,即使有特別向對方說話,內容幾乎不外是家庭生活大小事,夫妻倆大概自婚後三年就不再有情話了。

我們是無話不談的密友。這世上除了我以外,無人知曉她的苦楚。

她在別人面前是明朗的太陽,凡事樂觀,喜善好施,人間任何一點悲慘境遇都能令她掬一把同情之淚,但是對於她自己的慘境,「我一點也不想哭。因為,没有感覺了。」

不說話卻能同住在一棟房屋裡,彼此不看對方,不干涉對方的生活方式,家中走道狹路相逄時閃身而過,就像閃躲速衝的車子般,以不接近對方一步之內為原則。甚至樓梯相遇時,她會先退出,絶不有近身接觸的可能。

「你們不說話的情形這麼多年了,難道没有人發現嗎?」我滿懷疑惑的看著她。

「應該不知道,因為我們不吵架。我還曾經聽過有人叫我們是神鵰俠侶呢!我也從不對外人說他的壞話,他没有對我好,我也没有對他好,我們扯平,誰也不欠誰。只是我覺得生活上關係到的層面太廣,不需要把自己的人生變成別人閒談的娛樂新聞,所以,我不離婚。」

 

離婚太麻煩,想到那些麻煩事就不想離婚了。個人過個人的,不需要為對方負責,履行該盡的家庭義務,讓孩子在完整的家庭中長大。

「孩子無辜,不能讓我們自己的事而傷了孩子的心靈,所以,在他們能自立以前,我會以這種模式過下去。反正也這麼多年了,没什麼過不去的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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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我不是很明白她們的婚姻為什麼會走到這種情況。

我能想到的解答是他們的心早就分離了,不在一起了。

"如果彼此的心没有分開,當發生可能導致彼此關係斷絶的事態時,某一方就會主動修復,之所以没有人主動修復,就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了。"

各種個性不合之類的理由都只是藉口,他們誰也不想修復彼此的關係,對方的存在僅是夫妻欄上的一個名字以及孩子的父母親。彼此都感到離婚的麻煩所以就很有默契的這麼生活著。

 

這樣的生活好嗎?

或者,這樣的生活不好嗎?

 

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人生負責,可是我們也無權插手別人決定的人生。

她已經為生活中有關係的人做了設想,没有甜蜜幸福的婚姻雖是一種不幸,但她不想讓個人的不幸擴大。即使用偽裝的面具也是為了省去一些來自外在的麻煩。

既然已不傷心了,那就安心的過日子吧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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